班 别 |
| 组织人 |
| 组织人电话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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参加人数 |
| 安全责任人(带队老师) |
| 安全责任人(带队老师)电话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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活动时间 | 20 年 月 日 时—20 年 月 日 时(共 天) | ||||
活动内容、 活动地点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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活动目的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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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全措施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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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全责任人(带队老师)签名 年 月 日 | |||||
应急预案 | 安全负责人(带队老师)签名 年 月 日 | ||||
应交材料 | 包车合同复印件□ 司机身份证复印件、司机驾驶证复印件□ 意外伤害保险购买单据复印件□ 包车客运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及汽车行驶证复印件□ | ||||
带队老师 意见 | 签名 年 月 日 | ||||
辅导员/班主任意见 |
签名 年 月 日 | ||||
二级学院,书院审批意见 | 签名 盖章 年 月 日 |
说明
一、学生集体外出活动要严格控制活动范围,严格控制跨市(地级市)、跨省外出活动。
(一)学校原则上不同意组织学生跨市跨省的春秋游等社会实践活动,各二级学院,书院如果组织此类跨市、跨省集体外出活动,需要逐层提出申请,并提前30个工作日提交学校办公会讨论,否则不予受理。
(二)各部门组织学生跨省市的考试、教学实习、比赛等集体外出活动,按学校原有审批程序审批。
二、各二级学院,书院(各班)组织学生集体外出春秋游、社会实践等活动,必须明确有老师带队,并提供以下材料报学生工作部备案:
(一)《学生集体外出活动申请表》(内含安全教育、安全管理等内容的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);
(二)辅导员或班主任签名并签有“与原件相符”字样的包车合同复印件;
(三)包车客运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及汽车行驶证复印件;
(四)司机身份证复印件、司机驾驶证复印件;
(五)辅导员签名并签有“与原件相符”字样的全体外出师生意外伤害保险购买单据复印件。
三、学生外出活动要严格按照审定的活动方案开展活动,禁止随意增加活动内容,改变行车线路。
四、学生集体外出活动时,要制定包括安全教育、安全管理等内容的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。
五、各二级学院,书院要认真审验承接活动的旅行社、汽车租赁公司资质及车辆状况,签订合同明确各方责任,确保师生安全。
六、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,禁止师生组织包车回家回校等;禁止师生组织学生打暑期工、寒假工等;禁止学生乘坐非法营运车辆上下学,发现校园周边存在非法营运车辆要及时向公安、交通等部门报告。
七、此表一式三份,二级学院、书院,学生工作部,后勤保卫部各报备一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