广茂幼师〔2020〕122号
关于印发《广东茂名幼儿师范专科学校
学生综合测评实施细则》的通知
各行政处室、教学教辅部门:
我校《广东茂名幼儿师范专科学校学生综合测评实施细则》经学校主要领导同意,现印发给你们,请遵照执行。
特此通知。
广东茂名幼儿师范专科学校
2020年10月9日
广东茂名幼儿师范专科学校
学生综合测评实施办法(试行)
(2020年10月修订)
为了进一步落实我校“三五”工程赋予学生工作子工程的任务,进一步优化军事化管理方案,使我校学生工作更加规范化、制度化、科学化、更加有效地引导学生健康成长,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,实现人才培养目标,使学生成为德、智、体、美、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接班人,特制定本办法。
一、测评内容
学生综合测评是德、智、体、美、劳全方位的测评。
二、计算公式
总评分 = 思想品德与行为表现(基本分+加分-扣分)×40% + 学业成绩测评分×60%
三、测评时间:分学期进行
四、测评的操作流程
(一)学生处:负责全校学生测评工作的部署和骨干培训,明确任务、责任和完成时间等,检查各二级学院开展此项工作的情况(进度、质量等),及时监督、指导。要求各二级学院切实做好档案记载工作,要统一印发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记载本(专用)。
(二)二级学院分管学生工作领导:按学生处的部署和安排,负责本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的安排、培训、指导、督促、检查和考核工作。(学院分管该工作的辅导员要当好助手)。
(三)辅导员和班主任:按二级学院的安排,负责本人所管辖的各年级和班级该项工作的落实。要组建各班以班长为组长的工作小组,并做好小组成员的培训。按时保质完成本环节的工作。
(四)各班班长是本班该项工作开展的具体组织者,要按照上级的要求,在本班做好动员,让每位同学都明确意义和做法,并积极参与。要通过辅导员获得学院党政、共青团、学生会等方面的资料,保证进度,要做好公示等工作,要努力保证本环节每位同学信息记载的准确性和完整性。
(五)各班团支部在团支书的组织下,要注意收集同学们的反映,努力做好监督工作,协助班委高质量完成本班的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。
五、具体评分标准
(一)政治思想道德与行为表现(满分100分)
1.基本分
拥护中国共产党,爱祖国、爱人民、爱集体、爱学校,遵守党和国家的政策、法律法规,无违法行为;坚持四项基本原则,遵纪守法,维护社会稳定,维护学校的正常秩序,识大体,顾大局,不参加非法集会、游行示威、造谣生事、污蔑他人、诋毁学校等活动。能做到以上各条获50分;若违背以上条件之一,实行一票否决,按0分处理。
2.加扣分
(1)担任学生干部
①校团委书记处、校学生会主席团、社团联合会主席团、预备役连(含国旗护卫队)干部、融媒体中心(正、副)会长,加7分。
②校团委(正、副)部长、校学生会(正、副)部长、社团联合会(正、副)部长;学院团总支(正、副)书记、学生会(正、副)主席;预备役连(含国旗护卫队)队员,辅导员助理,加6分。
③校团委、校学生会、社团联合会、融媒体中心干部;校团委和校学生会下设的直属机构负责人、各社团负责人;学院团总支、学院学生会部长;各班班长、团支书加5分。
④校团委和校学生会下设的直属机构干部;学院学生会、学院团总支干部加4分。
⑤校团委和校学生会下设的直属机构成员;班团支部干部、班委会干部加3分。
⑥学生干部考核优秀加分:按所在机构干部人数的40%评为优秀,加3分,按学校、学院、班级评比顺序进行。
注:各宿舍舍长不列入学生干部系列评比,统一加2分。
(2)参加社会实践
课余时间参加社会实践活动,写出调查报告上交者加1分,获奖者另加1分(二级学院提供名单)。
(3)为集体服务
①以班为单位参加一般性义务劳动,每人次加0.3分,累计不超过3分(总务处提供名单)。
②参加学校、学院等组织的志愿者服务,每人次加0.5分,累计不超过5分。注:预备役连(含国旗护卫队)晚上值班或早上升旗,上限加5分。(团委、预备役连、国旗护卫队提供名单)。
③参加礼仪工作,每人每次加0.5分,累计不超过3分。(团委提供名单)。
④院办安排下班辅导普通话、“三笔字”、专业技能、文体活动、管理班集体(班助)等,每人每学期一次性加3分(各学院提供名单)。
⑤学期参加义务献血,加5分/次(团委提供名单)。
⑥一般好人好事加1分,学校通报表扬加2分(学生处提供名单)。
⑦团委抄写员,加2分;青协义教服务队队员,加3分(团委提供名单)。
(4)宿舍文明
加分:
①所在宿舍获得学校“文明宿舍”,每人加2分/次,原则每学期评选2次;获院级“文明宿舍”,每人加1分/次。院级“文明宿舍”原则上每月可评选一次,具体由各二级学院确定;(学生服务中心、各二级学院提供名单)。
②按照军事化宿舍管理标准检查,满分宿舍每人加0.2分/次。(预备役连提供名单)。
扣分:
①按军事化宿舍管理16条检查,低于10分宿舍,定为检查不合格宿舍,宿舍成员每人扣1分/次(学生预备役连、学生服务中心提供名单)。
②在宿舍吵闹影响他人、不按时归宿等,每次扣1分(学生预备役连、学生服务中心提供名单)。
③在宿舍不得乱接电线、网线,不得损坏公物,不得放置违规刀具、危险品,不得饲养宠物。违者视情节每次扣1-5分。同时根据造成的影响和损失,进行处罚。
④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扣分:第一次扣3分,第二次扣6分,第三次扣10分(学生预备役连、学生服务中心提供名单)。
(5)教室卫生
加分:
①按照军事化教室管理标准检查,满分教室当日值日者每人加0.2分/次(预备役连提供名单)。
扣分:
①按军事化教室管理10条检查,低于7分者,定为检查不合格教室,当日值班人员每人扣1分/次(学生预备役连、学生服务中心提供名单)。
(6)传统文化教育
加分:
①参加学校组织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学习的学生,每人获得3分,上交心得体会者1分;活动中的志愿者被评为优秀志愿者的,每人加2分/次;被评为优秀学员,每人加2分/次。
扣分:
①传统文化。在传统文化学习中,若出现缺勤现象,每缺1单元时间(半天或晚上)扣1分/次;若出现特殊情况,并请假获准者,不扣分。出现迟到、早退、玩手机或课堂睡觉等现象,每人扣1分/次。
(7)“五育”实践周
加分:
参加学校组织的“五育”实践周的学生,每人获得3分。按规定上交心得体会者,每人加1分;在实践周中被评为“积极分子”者,每人加2分。
扣分:
“五育”实践周若出现缺勤者,每缺勤半天扣1分(特殊情况,并请假获准者,不扣分);实践周中若出现迟到、早退现象,每次扣1分。劳动中出现玩手机,每次扣1分。
(8)新生军训
加分:
新生参加军训每人获4分;军训认真、刻苦,被评为“优秀”者,加2分。
扣分:
军训中出现缺勤现象,每缺半天者扣1分(特殊情况,并请假获准者,不扣分);军训中若出现迟到、早退现象,每次扣1分。
(9)政治思想类比赛获奖
参加政治思想类比赛,获奖按一、二、三等和优秀奖加分,院级分别加1、0.8、0.6、0.5分;校级和县市级分别加2、1、0.5、0.5分;获省或国家级的按以上各档增加1分或2分(同一项目只加一次分)。
(10)三好学生、优秀学生干部
获县级及以上的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,县市级加4分,省级加5分,国家级加6分。
(11)发表非专业性文章
发表非学术性文章者,省级以上刊物每篇加3分,县市和校级刊物每篇加2分,院级刊物每篇加1分。
(12)考勤
加分:
全勤者加5分。全勤指整个学期没出现除公假外的缺勤现象(公假指为班集体、学院或学校的公务而请的假),迟到三次作缺勤一次论(迟到15分钟以上按缺勤论),早退二次作一次缺勤论。
扣分:
①政治学习、组织生活、班会、公益劳动或规定参加的学校、学院、年级、班级组织的集体活动未经请假而缺席者,每次扣1分。迟到者扣0.3分一次,早退者一次扣0.5分。
②旷勤一节扣1分;请假不扣分;迟到一次扣0.3分;早退一次扣0.5分;违反课堂纪律者和不按要求参与升旗活动者,每人每次扣1分;
(13)违反校纪校规者
受学校通报批评的扣2分,受警告处分的扣5分,受严重警告处分的扣10分,受记过处分的扣20分,受留校察看处分的扣40分。(各二级学院、学生预备役连提供名单)。
(14)为集体作贡献
对班集体有突出贡献或在宿舍文明建设活动中有突出表现的学生(学生干部除外),由辅导员或班主任酌情加1-2分,每班不超过5人。
(15)加入党团组织
提交入党申请书,加1分;被评为积极分子,加1分;发展为预备党员加2分,转为正式党员加1分;被共青团组织接收为共青团员加1分。
(16)参加校运会和球类比赛
①参加运动会的比赛加分。参加学院或学校运动会的运动员、裁判员,每人加0.5分;参加学院运动会项目获奖者加分:第1名加2分,第2、3名加1分,第4及以后各名次者均加0.5分。参加学校运动会项目获奖的按以上各档增加1分(同一项目只加一次分)。
②球类比赛加分。参加学院组织的球类比赛,每个队员加1分。获奖加分:第一名(冠军)加2分,第二名(亚军)加1分,第三名(季军)加1分,第四名(优秀奖)加0.5分;参加学校球类比赛获奖的按以上各档增加1分(同一项目只加一次分)。
(17)参加县级以上体育比赛
运动员、裁判员,每人加2分。获奖加分:第一名(冠军)加4分,第二名(亚军)加3分,第三名(季军)加2分,第四名(优秀奖)加1分。获省级奖的按以上各档增加1分;获国家奖,按以上各档增加2分(同一项目只加一次分)。
(18)参加体育比赛破记录的运动员
每破一项记录,院校级加3分,县市级加4分,省级加5分,国家级加6分。
(19)参加文艺演出
①参加院级以上文艺演出者,每人次加1分(同一节目只加一次分);
②参加文艺演出获奖者加分:按一、二、三等和优秀奖,院级分别加1、0.8、0.5、0.5分;校级和县级分别加2、1、0.5、0.5分;地市级每人次分别加3、2、1、0.5分;省级以上每人次分别加4、3、2、1分。
(20)参加第二课堂活动比赛
加分:
①参加第二课堂活动比赛者,每次加1分。
②参加第二课堂活动比赛获奖按一、二、三等和优秀奖,院级分别加1、0.8、0.6、0.5分;校级和县市级分别加2、1、0.5、0.5分;获省或国家级的按以上各档增加1分或2分(同一项目只加一次分)。
注:凡非专业学科比赛均按第二课堂比赛加分。
(21)参加学科、专业技能和科技性竞赛加分
①获院级一、二、三等及优秀奖的分别加3、2、1、0.5分;获校级和县级一、二、三等及优秀奖的分别加4、3、2、1分;地市级一、二、三等及优秀奖加5、4、3、2分;省级一、二、三等及优秀奖加6、5、4、3分;国家级一、二、三等及优秀奖加7、6、5、4分。(注:同一学期同一项目比赛所获得奖项,只以最高获奖项等级标准加分。)
②发表专业性论文加分
在学术刊物发表论文或在学术会议上交流学术论文者,院级加2分,校级和县市级加3分,地市级加4分,省级加5分,国家级加6分。
③专业资格证书加分
本学期考取专业资格证书,每个证书加3分。
(22)其他
加分:
①学校(含各处室、院办)组织学生参加各种大型活动比赛加分:按一、二、三等和优秀奖,省级以上每人次分别加5、4、3、2分;地市级每人次分别加4、3、2、1分;校级和县市级每人次分别加3、2、1、0.5分;参加地市级以上活动演出者,每人次加2分(同一节目只加一次分)。
②预备役连学生参加寒假、暑假假期集训,加3分(每学期加一次)。
③预备役连学生担任新生军训教官,加5分。
④国旗护卫队经审批参加校外或校内大型活动升旗,每人次加0.5分,上限5分。
⑤校团委、校学生会、学院学生会、团总支凡组织活动、比赛(主要组织者)一次加1分;参与组织(工作人员)一次加0.5分;累计不超过3分。
⑥非专业学生,获得全国英语、计算机等证书,每个证书加2分。
⑦节假日前未经批准提前离校,节假日结束后无故推迟返校者,按实际旷课时间予以双倍扣分处理。
扣分:
①私自摘学校水果者,每次扣2分。
②在校园内,男女交往举止不检点者,扣2分。
③通过网络(含朋友圈)等媒体发布不实言论,造成恶劣影响者,扣5-20分/次。
④学生公共场所抽烟、就餐不回收餐具者,视情节轻重扣1-2分/次。
⑤学生翻墙进校,起哄闹事,制造事端,往外乱扔垃圾,打架斗殴等违纪行为,视情节严重程度扣2-20分/次。
(二)学业成绩测评(满分100分)
学业成绩分=∑(单科成绩×学时)÷∑各科学时
六、有关说明
(一)凡特等奖按一等奖加分。
(二)社团组织的比赛归入第二课堂活动比赛,获奖者按学院级等次加分。
(三)因同一事由被多次奖励或处罚的,加分或扣分只计最高分的一次。
(四)综合测评弄虚作假者,一经查实,一票否决。除给予批评教育外,在综合测评总分中扣5-20分。
(五)综合测评评比工作定于每学期17周进行(学业成绩测评中分除外),各部门相关材料需在本学期第16周前提供到学生处,由学生处汇总后,再下发各二级学院。第16周以后的表现情况列入下个学期综合测评中计算。
七、测评结果的运用
(一)作为学生在校期间优先评优、评选国家奖学金、励志奖学金、助学金、学校奖学金、勤工助学、优秀毕业生、毕业推荐等重要参考依据。
(二)作为发展学生党员的重要考察依据。
(三)各辅导员每学期要及时将学生素质测评反馈至学生家长,作为寄家长一封信的数据使用,辅导员在评语中将学生综合测评情况通报给家长。
(四)作为学生毕业资格审查的条件。若学生毕业前平均得分不合格者,将无法通过毕业资格审查,不能如期毕业。
八、本办法委托学生处负责解释,自2020年10月起执行