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13级各班:
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2016年高校毕业生报到证签发工作有关问题的相关文件精神,2016年高校毕业生继续实行暂缓两年就业的政策,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,各班请通知需要办理暂缓就业的2016届毕业生(未取得毕业资格、毕业前申请出国(出境)的学生不得申请暂缓就业)于2016年5月20日前填写并上交《广东石油化工学院暂缓就业毕业生申请表》(见附件一)到系办公室,逾期将不再受理申请。经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审批后方可签订一式三份的《广东省高校毕业生暂缓就业协议书》及办理粘贴条形码手续。
该项工作涉及到毕业生的切身利益,请各单位认真做好宣传和解释工作。注意: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要求,超过办理时间申请,一律不能补办。
特此通知!
暂缓就业申请建议:
1、今年考研(或考国家公务员)、专升本或考教师成绩不入围,但仍希望把人事档案留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、户口关系留在学校,明年继续考的毕业生;
2、已签就业协议,单位在非生源地且单位同意解决人事档案、户口关系,但因故目前无法立即解决的(指两年内可以解决)。
3、自主创办企业暂未获有关部门正式批准的。
4、其他情况可不必办理暂缓就业(可自由选择,一定要考虑清楚)。
附件1、暂缓就业申请表:/XiFile/xkx/editor_kind/attached/file/20160508/20160508162452175217.doc
附件2、暂缓就业政策