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系:
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,落实《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工作的通知》(教财[2015]8号)要求,大力宣传国家资助政策及成效,激励受助学生奋发自强、立志成才、感恩奉献,展现新一代大学生的青春奋斗风采,根据广东石油化工学院学生处的要求,现决定在全校学生中开展以“助学•筑梦•铸人”为主题的征文比赛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一、征文口号及主题:
征文口号:中国梦•谁的青春不奋斗。
征文主题:助学•筑梦•铸人。
二、征文对象:
本学年受政策(国家助学贷款、国家励志奖学金、国家助学金)资助的学生(简称“受助生”)每人投稿一篇,同时欢迎非受助的学生以受助生生活、学习和工作经历为核心撰写征文,讲述他们的青春奋斗故事。
三、征文要求:
1、题目不限,体裁为记叙文,一般每篇集中讲述一位受助生的故事。无论征文核心人物是作者本人还是他人,均要求内容真实,感情真挚,突出人物个性和独特经历,传递正能量。提倡短小精悍,文风平实,字数不超过2000字。
2、作为征文核心人物,在校受助生必须学习刻苦,生活俭朴,积极参与各种有益活动,形象良好。
3、征文须保证从未在其他刊物上发表,严禁抄袭,一经发现,即取消参评资格。
4、本次征文比赛,学校和上级部门对获奖作品拥有使用权。
5、格式要求:页面设置,A4纸;页边距,上下左右均为2厘米;打印格式,正标题小二黑体加粗,副标题小三黑体,一级标题小三黑体,二级标题四号宋体加粗,正文四号宋体;字符间距,标准;行距,全文行距1.25倍。班别、姓名标在文章的后面。
四、征文时间:
本次征文比赛采用以系为单位,学生个人于2016年5月6日前以班为单位收齐交到系办公室,再由系汇总交到学生科。
五、评奖办法:
本次征文设:一等奖10名,二等奖30名,三等奖60名,获奖个人按照学校有关奖励条例发放奖金和证书。
本次征文的评审工作由学生科负责组织。
学生科
2016年4月1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