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5-2016学年度第一学期综合测评获得奖学金名单

来源:信息科学系  作者:梁敦毫  发布时间:2016-04-07  浏览次数:1047

根据《广东石油化工学院高州师范学院学生奖学金评定细则》,按要求组织各班各年级的评定小组,对信息科学系2015-2016第一学期313级、314级及315级各位同学进行综合测评,

获得奖学金的条件如下:

1、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前30%,并且无补考。其中,一等奖学金占5%,二等奖学金占10%,三等奖学金占15%.

2、获得一、二等奖学金体育成绩必须不少于75分。

3、获得一、二等奖学金必须无逃课现象,无纪律处分。

现将综合测评获得奖学金同学的名单公示如下:

附件:2015-2016学年度第一学期学生综合测评获得奖学金名单